奥尔夫音乐教学
来源:系办 作者: 编辑: 发布日期:2013-05-26 点击数:
“奥尔夫音乐教学法”为联邦德国著名音乐家卡尔·奥尔夫(1895 — 1982 )所创建。这是一个独创的音乐教育体系。它赋予音乐教育以全新的反传统的观念和方法,已经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音乐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。
从音乐产生的本源和本质出发,即“诉诸感性,回归人本”这是奥尔夫音乐教育的基本理念。奥尔夫认为,表达思想和情绪,是人类的本能欲望,并通过语言、歌唱(含乐器演奏)、舞蹈等形式自然地流露,自古如此。这是人原本固有的能力。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,就是不断地启发和提升这种本能的表现力,而表现得好不好则不是追求的最终目标。
奥尔夫不满于当时的音乐创作,受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和现代舞表演的影响和启示,产生了将音乐和舞蹈结合在一起,创造一种具有原始风格、富于表现力和主动精神的新型音乐的想法。随后,他又设计“奥尔夫乐器”和“元素性音乐教育体系”,对其教学法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影响。
A.节奏、旋律练习,包括:从朗诵入手,提取“节奏基石”;
B.基本形体动作教学,包括:反应训练、体操练习、动作训练、动作变奏和动作组合、动作游戏、即兴练习。
B. 通过亲身实践,主动学习音乐是奥尔夫教学法的又一个基本原则;
C.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是奥尔夫教学法的第三个基本原则,也是奥尔夫教学法的归结点。
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最大特点是关注对孩子内心世界的开发,在这样的学习中,孩子不会把学音乐当成一种负担或功利,而会全身心地投入到音乐世界中来,用他们肢体、语言、乐器自由地演绎,以独特的方式抒发内心世界。当音乐成为孩子自身的需求,孩子对乐理、乐感、表演、演奏以及语言文化的掌握自然轻松快速,而且根深蒂固。同时强调创造精神的塑造,在课堂上,孩子用蛙鸣筒模仿秋夜的蛙声,用腕铃描绘春江细雨,用语言与拍打肢体来演绎节奏,尤其一群孩子一起表演不同声部时,一部悦耳动人的交响乐就在孩子们中诞生了。奥尔夫音乐给孩子发展个性提供了无限的空间,也在集体表演中给了孩子集体意识与合作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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